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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14年4****规划局审批通过。现**市****公司为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拟申请调整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1.1#厂房建筑高度由8.25m调整为11.5m(檐口高度),建筑尺寸109.58m*57.48m调整为103.08m*57.48m,建筑面积由6304.41㎡调整为5925.04㎡;
2.取消综合楼(B区)的修建;
3.在原装卸货区域及综合楼(B区)区域新增一栋3#厂房(层数为1层,建筑尺寸43.23m*18.48m,建筑面积798.89㎡);
4.将总平中1#厂房外车道转弯半径由6m调整至9m。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强化公众参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对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市******局
联系电话:028-****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