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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晋环许可函〔2018〕39号 “****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年入选300万吨煤炭洗选建设项目”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本项目位于**市**县马道头乡黄家店村西****矿井工业场地内。该项目年设计洗选能力300万吨,项目****集团有限公司投****煤厂,240万吨/年生产能力服务于****,剩余60万吨/年生产能力服****集团有限公司旗****集团全****公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从原有汽车装车点进行改造,**1号转载点、主洗车间及压滤车间、精中煤仓、矸石仓、介质库、浓缩车间及泵房、相关连接栈桥及转载点、变配电集控楼等。行政福利设施、供水、采暖、供电,全部依托矿井。2026年1月,国环矿山****公司编制完成了《******年入选300万吨煤炭洗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于2026年2月12日以同环函(服务)〔2026〕8号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26年3月16日,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年入选300万吨煤炭洗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马道头乡黄家店村西
建设单位:****
竣工日期:2026年3月16日
联系人:耿科长
联系电话:130****7357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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