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3-16-202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LIS系统升级改造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LIS系统升级改造服务、1项、预算金额7.5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万元
项目编号:****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定由****作为****LIS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唯一供应商。具体原因及论证说明如下:
1、技术与知识产权唯一性:医院当前在用的《检验之星LIS系统V6.6》,由****自主研发并完成实施交付,该公司持有该系统及配套相关接口软件的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且未向任何第三方厂商开展技术授权。系统核心源代码、专属数据结构、专****公司独有技术,外部供应商无法获取核心技术参数,不具备兼容现有系统开展升级改造的技术条件,仅有原****医院实际需求的改造升级服务。
2、保障业务连续性与数据安全:该LIS系统已稳定运行近二十年,院内各科室业务流程与当前系统已高度融合,系统内存储大量历史检验数据、诊疗相关信息,直接关系到临床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若更换供应商,将面临数据迁移丢失、业务中断、流程重构等重大风险,****医院诊疗秩序和患者服务质量,仅原厂商可在不破坏现有系统架构、不中断业务的前提下,完成升级改造,保障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性。
3、契合成本效益与标准统一需求:本次升级需统一该系统与院内HIS、电子病历等其他系统的数据标准及接口标准,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投入。****作为原系统承建商,最熟悉现有系统架构、业务流程及接口逻辑,可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完成改造升级,精准匹配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评审要求,符合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和资金节约目标。
4、综合论证结论:综上所述 ,为顺利完成在用LIS系统改造升级,实现功能优化、数据标准统一、接口适配等核心目标,保障系统与原版本的一致性、数据完整性及业务连续性,满足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评审硬性要求,同时配套长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确保项目落地见效、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经医院相关专项人员论证研判,认定本项目可提供符合要求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西**德胜门外新风街2号天成科技大厦B座80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相关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存在异义,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3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材料提交至采购单位,异议材料需明确包含异议具体内容、相关事实依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逾期提交的异议材料,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0832-****206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地址 **县重龙镇迎宾路92号
联系电话: 0832-****206
六、附件
****LIS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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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