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康桥单元GS120103-51地块公园绿地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康桥单元,总用地面积1.5495公顷,绿地率70%,总建筑面积13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绿化、园路及铺装场地、文化广场、管理游憩和服务用房、地上联****泵站等。其中绿化面积1.0846公顷,含下凹绿地;园路及铺装场地0.2434公顷,含透水铺装3170平方米;文化广场0.144公顷;管理服务用房0.0775公顷。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2.0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1万立方米,填方1.85万立方米,借方1.64万立方米,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绿化覆土、雨水管网、透水铺装、密目网苫盖、排水沟、沉沙池及洗车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旨在打造集休闲游憩、文化宣传于一体的城市公园绿地,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