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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逐一处理与回应,并在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中予以说明。 现将《****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全文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本项目存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我单位将逐一处理与回应。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达 联系方式:191****1785 报备机关及联系电话:**水务局0830-****79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