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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3日 |
| 标 题: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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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添富****公司水泥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6日(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307;通讯地址:县政府政务大厅
| 1 | 文件名称 | **添富****公司水泥管生产项目 |
| 2 | 批准文号 | |
| 3 | 发文时间 | |
| 4 | 批复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