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兴华街道 |
| 标的名称 | **区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57、58、59、62、63、64、65、66、67铺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交通便利,小区管理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2,88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每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1%。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79.96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合同面积179.96m2,其中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57号铺面积24.71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58号铺面积20.54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59号铺面积20.44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62号铺16.96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63号铺面积22.94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64号铺面积21.66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65号铺面积18.55m2,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66号铺面积17.08,牛利岗南街4号首层67号铺面积17.08m2。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2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至2026-03-31。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意向方按本公告内容进行报名竞价等。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次招租项目的出租方为******公司,具备物业招商和运营资格。、 2.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3.出租物业为直管房非住宅物业,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物业接收文件(权属证明、接管通知书、物业移交清单等之一或多项),没有竣工验收文件、一次消防验收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物业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情况以物业现场情况为准,出租方不保证出租物业具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或消防设施设备可正常使用,意向方应对出租物业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承租出租物业的办证风险。 4.出租方披露的信息仅是招租方在发布信息公告阶段掌握的、认为有助于各意向方参与竞投工作所提供参考的信息,该些信息表达或会不完善或不完整,各意向方须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招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方应确保在签订本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业,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水电设施设备等情况。现状的瑕疵属于物业本身的缺陷,意向方愿意承担上述瑕疵或缺陷可能对租赁物业使用和管理造成的风险,并不因此而延迟、拒绝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6.出租物业水、电、排污等基础设施以物业现场情况为准,出租方不保证出租物业具备以上设施及以上设施能满足意向方经营需要,且不保证出租物业具备增加、升级或改造以上设施的条件。如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增加、升级或改造以上设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承租方须办理排水、排污设施等相关许可手续,排水、排污设施管养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8.本次招租将采用线上竞价方式进行。意向方通过资格审核后,按意向方预留信息电话通知竞价的日期(如无接通则发信息)。意向方需在符合承租人资格条件及出租方其他招租要求(如招租业态)的前提下参与竞价,竞价方式将选择多次报价。 9.在中标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足额保证金(首年三个月租金)和首月租金后,由我司在**公有物业出租平台上操作退回中标方及未中标方的竞投保证金。 10.本次出租的物业不可转分租,承租方已提前知悉并承诺:该物业不得私下转分租,如该物业在正常投入经营后被出租方发现存在私下转分租情形的,届时将视为承租方主动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约、强制收回房屋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11.出租物业的出租用途为商业,不可用于经营以下业态:餐饮(明火-瓶装气)、冷库、仓储、殡礼、电动车销售及维修、生产加工、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存储销售以及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的业态。意向方自行考虑办证风险,出租方不保证意向方承租物业后能成功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件。 12.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1名保证人,保证人作为租赁合同的丙方,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13.本次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平方米/月。物管公司可能会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公司的要求执行。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必****公司签订管理合同。 14.出租方在公示期间因经营需要调整交易标的物业出租经营计划,出租方有权在公示期间终止本公告,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及风险由意向方承担,意向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相关责任。 15.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线上报名,下载并填写附件《报名资料》,在公告截止日之前将《报名资料》及相关要求资料上传供出租方审核,出租方将对意向方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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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5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意向方为非企业法人则无须提供)。 3.意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意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结束之日止,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本物业出租方)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情况,如有类似欠费情况的,意向方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如意向方刻意隐瞒该欠费情况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意向方/承租方的相应责任,以及出租方有权随时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 5.承租人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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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公司(杨先生、潘小姐) | ||
| 联系方式 | 185****9035、192****3982(周一至周五9:00-18:00))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