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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2026-03-16
****分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处理5万吨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市****工业园区**路24号(******公司4号厂房) | **** | 企业租用******公司位于******工业园区**路24号的闲置厂房及场地,配置一套炉渣破碎、分选线,一套炉渣集料生产线,配套公用设施、辅助设施等,实施年处理5万吨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处理的炉渣来源于龙****公司****电厂,炉渣处理后的产物炉渣集料(****公司现有项目中的固化土产品的原料使用,替代现有项目的炉渣使用,不外售。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废气:炉渣处理产生的投料、筛分、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无组织粉尘采用水雾喷淋、洒水、设备清洗、车辆冲洗等降尘措施。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噪声:选型+隔声+减震,风机消声,厂区绿化,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合理布局。固废: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废金属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泥饼、炉渣集料(砂)收集后外运至现有项目厂区替代现有项目炉渣使用,制备固化土产品;未燃****发电厂燃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937
通讯地址:**县东华街道伯珍路55****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