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一期
工程(四标段)设计项目中标公示
**县老**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四标段)设计项目(赣**福县设计招字【2026】2号)于2026年3月11日****交易中心召开开标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现将排序前三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 投标报价:****000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刘志长 证书编号:CS202****0276
业绩1:****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业绩2:**县城市排水防涝节水蓄水功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初步设计
第二中标排序人:顺风****公司 投标报价:****600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白兴林 证书编号:CS201****0105
业绩1:****园区银花北路道路工程;
业绩2:****水厂侧道路工程
第三中标排序人:****公司 投标报价:****500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林洁芳 证书编号:CS201****0372
业绩1:**市**区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业绩2:**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预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000元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8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人应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女士 异议受理电话:182****6830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
投诉受理电话:079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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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