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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再生塑料循环利用及其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星科****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临庐现代产业园,总占地面积7.46公顷,总建筑面积61082.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至7#、11#生产车间及4#综合楼等8栋建筑,配套建设1#、2#已建车间利用工程,以及门卫、消防监控室、污水处理站雨棚等附属设施。项目购置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材质与颜色分选设备、造粒机、注塑机、挤出机、管件模具及环保处理系统等生产设备。****广场、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管网(雨水管线1310米)、供配电、消防及景观绿化(面积0.42公顷)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4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55000吨再生塑料片料和2000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施工期间采取土地整治、密目网苫盖、撒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