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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剥离液生产及回收、聚酰亚胺取向膜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集中区,依托原厂区南侧空闲地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0.9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化学品厂房、剥离液原料成品罐区、装卸站、焚烧装置及连接管廊等配套设施,计容总建筑面积2968.04平方米。配套建设区内环形道路及硬化面积0.61公顷,兼做消防通道;**绿化区面积0.09公顷,绿地率9%,栽植灌木及草皮。同时铺设给水、排水、供电及通讯等地下管网,其中雨水管网长560米。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23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裸露区域、土地整治及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项目旨在提升电子化学品及剥离液的生产与回收能力,实现聚酰亚胺取向膜的回收再利用,完善园区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