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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山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嵩阳街道、杨桥街道及杨林镇境内,线路全长约16.8公里,电压等级为220kV。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2基铁塔(其中掏挖式基础79基,人工挖孔桩基础169基),架设220kV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点施工场地及人抬畜力运输道路等临时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8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57公顷,临时占地1.30公顷,占地类型包括林地、草地、耕地等。土石方挖填总量约3.4万立方米,内部调配平衡,无借弃方。施工期间采取表土剥离回覆、土地整治、复耕、栽植旱冬瓜、撒播灌草等水土保持措施,并对临时堆土及裸露地表实施编织袋挡墙、彩条布苫盖及铺垫等临时防护,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电站电力顺利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