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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6
| 项目名称 | 塑粉固化废气处理措施改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吴****开发区山湖西路305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贺超 |
| 联系人 | 闫孟娟 | 联系电话 | 158****357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02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塑粉固化废气,经二号生产车间楼顶新增的一套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二号生产车间楼顶新增的3#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塑粉固化废气采取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喷淋废水采取低温蒸发浓缩措施后通过回用排放至生产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 | ||
| 承诺:**** 贺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贺超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