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改造

审批
江苏-苏州-吴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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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6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
建设地点 **省**市**区**街道富家路28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60.4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平华
联系人 王平华 联系电话 159****0849
项目投资(万元) 36.4 环保投资(万元) 36.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13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有生产环节产生的呼吸废气、不凝气、投料粉尘及高浓度废水(油水分离废水、溶剂干燥废水等),经1#高温热力氧化炉(配套余热锅炉)焚烧后,尾气经急冷-布袋除尘-SCR脱硝-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本次对该套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增加一座碱喷淋塔,即改造后为经1#高温热力氧化炉(配套余热锅炉)焚烧后,尾气经急冷-布袋除尘-SCR脱硝-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增设一套G4气体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废气应急处理措施,用于高温热力氧化炉故障状态,装置紧急停车过程中不凝气的临时吸附处理,确保装置完全停稳前,不凝气得到安全合规处置,作为应急吸附设施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呼吸废气、不凝气、投料粉尘及高浓度废水(油水分离废水、溶剂干燥废水等)采取高温热力氧化炉(配套余热锅炉)焚烧后经“急冷-布袋除尘-SCR脱硝-二级碱喷淋”措施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新增二级喷淋塔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 王平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平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6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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