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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6
| 项目名称 | **市**县帕古乡彭岗村1组渠道维修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自治区**市**县帕古乡彭岗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25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蒋新江 |
| 联系人 | 蒋新江 | 联系电话 | 180****9990 |
| 项目投资(万元) | 399.29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2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修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渠道总长度1.943km,其中干渠1.439km,一支渠0.306km,二支渠0.035km,三支渠0.163km;修**塘2座;修建挡墙0.495km,其中左岸0.245km,右岸0.250km,挡墙结构为钢筋骨架铅丝石笼;**建筑物共45座,其中人行桥8座,引水涵管1座,进水口1座,节制闸10座,分水闸5座,分水口20座。根据《水利安装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根据本次设计灌溉面积确定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挡墙结构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取水枢纽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渠道及渠系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的固定场所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远离村庄 | ||
| 承诺:**** 蒋新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蒋新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