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区C座6层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
(采购编号:****)
询比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09日
目录
****服务区C座6层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服务区C座6层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区C座6层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服务区C座6层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聚焦涉案财物智能化运营管理核心场景,涵盖4**键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智能感知设备模块:配置高清摄像头、RFID标签写印一体机、智能称重设备等,实现对涉案财物外观、位置、重量等信息的自动采集,为财物信息数字化建档提供数据支撑。
安全管控设备模块:配备门禁控制系统、生物识别设备等,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权限,实时监测存储区域异常动态,保障涉案财物物理安全与人员管理规范。
存储管理设备模块:定制智能货架、防暴存储柜、分类收纳箱等专用存储设备,根据财物类型(如电子设备、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提供适配存储环境,避免财物损坏。
运维辅助设备模块:配置设备巡检终端、环境调节设备,实现对项目所有设备的实时状态监测,确保整体系统持续可靠运行。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实现系统平台运行的要求。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委员会按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标书代写www.****.cn)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5)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
3.5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市**区中****花园C座22B)进行报名登记。
4.2完成报名登记后,请你单位于2026年3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19日17时00分止(**时间、下同,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在****(**市**区中****花园C座22B)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为4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与响应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5.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市**区中****花园C座22B)开标室。逾期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收。标书代写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官网(https://whrwyy.com/)上发布。
采购人:****
地址:**省**市东**区金银湖路18号财富大厦16楼
联系人:李**
电话:027-****051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花园C座22B
联系人:薛飞,杨昌盛、叶波
电话:157****9667
邮箱:****@163.com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7. 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8 |
询比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9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仅允许对第五章采购需求无偏差或正偏差。 最高项数:无要求。 |
| 2. 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采购文件附件、澄清、补遗及更正文件(如有)。 |
| 2.2. 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 10时 00 分 00秒前标书代写 形式:公告。 |
| 3. 1.1(9)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等资料(如有)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最高限价:90 万元。注:响应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各分项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后期如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根据最新税收法政策相应调整上述税额。 2.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报价表 ”。 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否决性处理。 |
| 3.3. 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 90 日标书代写 |
| 3.4. 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响应保证金的形式(以下可多选): |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适用,其他情形: (1)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 (2)其他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 √不适用 |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须同时提供下列勾选项: 回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扫描件;注:须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 / 至 / 年。 |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有满足加分条件的业绩,供应商应提供近五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五年是指: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 满足条件的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应能完整体现项目名称、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若不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须盖业主单位章) 以补充证明前述内容。 注: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信誉要求采用承诺制,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 |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 证明文件要求: 。 除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外,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仅用作评审打分,不作为否决响应的依据。 |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无。 |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 |
| 3.7.3 |
供应商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要求 |
黑白或彩色扫描件均可。 |
| 3.7.4 |
响应文件制作和签署 |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格式:正本盖章版PDF扫描件;介质:U盘。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电子标服务 |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的要求 |
1.每份响应文件均须装订成一册后一起密封在一个独立密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注明 “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封包内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 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供应商还应将《报价一览表》原件1份、电子版(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U盘形式)1份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包上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递交地点以及规定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两个封包一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收。造成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4.2. 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 5.2(2) |
开启程序 |
见询比采购公告/邀请书 |
| 5.4 |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 家 |
| 6.1 |
评审小组 |
评审小组人数:3 人(含) 以上单数。 |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数量:1-3 名 注: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小组判定询比采购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性,当判定询比采购具有竞争性时,评审小组应继续评审,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可少于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 |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
| 8.1(1) |
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截止时间同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 |
| 8.2 |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 |
受理人: 联系电话: |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 √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费用标准或金额:以成交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发改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50 %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交费时间: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支付 交费方式:银行转账 |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见下列 |
| 10.2.1 |
询比文件中“近三年 ”是指: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 “近五年 ”是指: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 倒算的起止日期,举例说明如下: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倒算三年,即为 2022 年 1 月 1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倒算五年,即为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 |
|
| 10.2.2 |
询比文件中单位章是指法人单位公章。 |
|
| 10.2.3 |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图纸及相关文件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或用于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10.2.4 |
1.开标后唱标表的报价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响应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时, 以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响应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若响应一览表中税金计算不正确的,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响应不含税报价和正确的税率计算税金。若响应一览表中响应不含税报价和正确的税金的合计数与响应报价不一致,则以低者为准,并作为签约合同价(成交金额)。响应报价因税金计算错误不作为否决响应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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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5 |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复印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供应商应承诺在响应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问题,若因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且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由提出异议及投诉。 |
|
注: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询比采购是****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若货物采购涉及非公制单位,或非公制单位与公制单位混用的,采购人应进一步明确要求)。
1.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在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前可多次提交澄清要求。
2.2.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的澄清,采购人应在指定媒介向供应商予以澄清。
2.2.3澄清文件将向所有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应在指定媒介查看澄清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2.2.4澄清文件自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直至满足。
2.2.5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指定媒介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附件(响应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响应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如有)。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1供应商应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5.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具体业绩年份及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适用外,信誉要求采用书面承诺制,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5.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7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5.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采用书面承诺制,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5.9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章第3.5.1项至3.5.8项规定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情况。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供应商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采购事宜,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
3.7.4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应附含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7.5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6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扫描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收。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若放弃参与询比活动的,自行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且已递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按3.4.2项规定退还响应保证金。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5.2.1开标由采购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5.2.2宣布开标纪律。
5.2.3公布主持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4由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响应文件的递交情况、核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供应商核验其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2.5主持人宣读所有已拆封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6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未出现本章“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条的所有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将当场予以拆封、宣读。
5.2.7开标结束。
5.3.1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采购人需及时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对响应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以及供应商和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供应商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委员会评审确认;供应商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6.1.1评审由****小组负责。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在指定媒介公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预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如有)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内容。
预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采购人依据公示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
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因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指定媒介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公告。
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
(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提出;
(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议时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除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书面形式递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投票法 |
| 2. 1. 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供应商须知 3.5. 1 款依法设立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致。 注: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而导致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 3.7.4 项的规定 |
||
| 联合体协议书 |
本项目不适用 |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的要求 |
||
| 2. 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1 款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2 款规定 |
||
| 财务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3 款规定 |
||
|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4 款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5 款规定 (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
||
| 人员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6 款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 3. 1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7 款规定 |
||
| 不存在第一章第 3.2 款 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 3.2 款及供应商须知第 3.5.8 款规定 (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
||
| 联合体供应商 |
本项目不适用 |
||
| 2.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 3.2 款规定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 3.3. 1 项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
||
| 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
||
| 响应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
||
| 交货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 |
||
| 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 |
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采购需求 ”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即视为满足要求) |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的规定 |
||
| 2.2.2 |
评审价格 |
供应商在响应一览表中填报的响应不含税报价 |
|
| 2.2.6 |
有效供应商数量计算方 法 |
√方法一: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供应商数量为有效供应商数量 □方法二 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 |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3.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30分 (2)技术部分:40分 (3)价格部分:30分 |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A)。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①当n(有效供应商个数,以下相同)<5时,A=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n≥5时,A=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及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响应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响应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含1%)扣0.5分,响应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含1%)扣0.3分(中间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扣完为止)。 注:偏差率=100%×︱(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 3.2(3) |
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数量 |
3名 |
|
| 3.2(4) |
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 |
当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低于“最高响应限价×80%(75%~85%) ”时可能异常低价竞标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3.3(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证书(10分) |
1.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证书得2分; 2.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二级及以上证书得2分。 3.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①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③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④质量管理体系、⑤环境管理体系、⑥隐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还需额外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企业业绩(15分) |
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类似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内容、签署页等关键页) |
||
| 企业拟派项目团队(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拟派团队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PMP项目管理师证书的专业人员,每有1人得1分,最高3分。 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不得重复;须提供有效的专业资格证书、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 3.3(2) |
技术评分标准(40分) |
项目背景(10分) |
根据各供应商项目背景的阐述,从科学性、完整性、针对性三方面进行评审。 (1)内容完整,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8-10分; (2)内容基本完整,方案较合理,针对性一般得4-7分; (3)内容有缺失,方案合理性一般,没有针对性得1-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实施管理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切实可行、合理的项目实施和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及组织架构、②进度保障、③质量保障、④风险管理、⑤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⑥验收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 (1)完整性:方案完整,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总体思路、实施措施及技术方案合理恰当; (3)符合性:方案需对采购文件进行充分响应,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对上述6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完整性、合理性、符合性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仅满足其中2项的得2分,仅满足1项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8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质保期限承诺、②售后运维方案、③项目培训计划、④质保期满后收费标准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 (1)完整性:方案完整,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总体思路、实施措施及技术方案合理恰当; (3)符合性:方案需对采购文件进行充分响应,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 对上述4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完整性、合理性、符合性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仅满足其中2项的得2分,仅满足1项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2分。 |
||
| 3.3(3) |
报价评分标准 |
□方法一,E1= ,E2= □方法二 √方法三,具体方法为: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按照响应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最终排序,并按排序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3.3(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
| 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 ****小组判定响应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当判定响应具有竞争性时,评审小组可继续评审。 2)评审得分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打分,并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2(3)项规定数量的供应商入围下一阶段响应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不含税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最终排序,并按排序最终推荐中标候选人。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发现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在“评标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同时“交易平台”将以向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时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的方式友情提醒供应商登录平台查看。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或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4款规定的数量(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根据具体情况,评审小组可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决定终止评审由采购人重新采购。评审小组选择继续评审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数量可少于供应商须知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如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2.2.6货物采购时,仅当判断适用上述第2.2.5项情形时,有效供应商数量的计算可采用如下方法,具体方法在评审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1)方法一: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供应商数量为有效供应商数量。
(2)方法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5中明确,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5中明确候选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的标准,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1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部分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标准:
响应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3.2.1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2)。
评审委员会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评审办法前附表3.2(3)规定数量的供应商入围下一阶段的响应报价评审(如果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小于等于上述规定的数量时,则不再进行排序,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供应商全部入围响应报价评审)。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之和相等时,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
未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失去成交资格。
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2(2)、3.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计算入围响应报价评审的供应商的最终排序。响应报价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如果响应报价也相等,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以商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文件分值也相等,****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优先顺序。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管理中心系统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旨在围绕涉案财物管理全流程智能化需求,配置适配的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构建“智能感知+高效流转+安全管控+便捷运维”一体化的设备支撑体系。通过该体系规范涉案财物接收、存储、调用、处置等环节的智能化运营流程,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效率与精准度,防范财物丢失、信息篡改、流程不规范等风险,****中心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
本项目建设聚焦涉案财物智能化运营管理核心场景,涵盖4**键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智能感知设备模块:配置高清摄像头、RFID标签写印一体机、智能称重设备等,实现对涉案财物外观、位置、重量等信息的自动采集,为财物信息数字化建档提供数据支撑。
安全管控设备模块:配备门禁控制系统、生物识别设备等,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权限,实时监测存储区域异常动态,保障涉案财物物理安全与人员管理规范。
存储管理设备模块:定制智能货架、防暴存储柜、分类收纳箱等专用存储设备,根据财物类型(如电子设备、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提供适配存储环境,避免财物损坏。
运维辅助设备模块:配置设备巡检终端、环境调节设备,实现对项目所有设备的实时状态监测,确保整体系统持续可靠运行。
| ****中心智能化系统运营管理配套设备设施需求清单 |
|||||
| 序号 |
楼层 |
报价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地下二层 |
优质栈板 |
≥1100*1100*145mm加厚款,动载最大1500kg,静载最大5000kg |
24 |
个 |
| 2 |
优质栈板 |
≥1100*1100*145mm加厚款,动载最大1500kg,静载最大5000kg |
24 |
个 |
|
| 3 |
工业级除湿机-高功率版 |
除湿机:90L/D ,适用面积:90-120㎡(层高2.6~3米),机器尺寸:≥426*447*682mm,定时功能:24h(开关),额定电压:220V~50Hz,,湿度控制精度:±3%,峰值功率:1045W,远程控制:APP 智能控湿,手机智控,远程除湿 |
4 |
套 |
|
| 4 |
智能温湿度变送器 |
供电 DC 7~30V |
5 |
台 |
|
| 5 |
液压叉车 |
手动叉车 |
1 |
辆 |
|
| 6 |
六层 |
工作双屏电脑 |
主要功能:用于用户登录和操作平台应用服务 |
3 |
台 |
| 7 |
涉案财物高清翻拍仪 |
即拍即导,将物证外观拍照上传到系统,USB接口,即插即用。 |
3 |
台 |
|
| 8 |
电子标签RFID写印一体机 |
打印规格 打印方式:热转印 / 热敏打印 |
3 |
台 |
|
| 9 |
涉案财物专用电子标签 |
RFID射频电子标签,与手持盘库机配套使用实现非接触式快速盘点,与射频采集终端配套使用实现智能防盗功能。 |
10000 |
张 |
|
| 10 |
智能移动终端 |
须与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平台对接: |
2 |
台 |
|
| 11 |
智能大屏一体机 |
1、尺寸:≥98 |
1 |
台 |
|
| 12 |
生物信息指纹录入采集器 |
传感器类型 光学指纹 |
1 |
台 |
|
| 13 |
激光自动双面打印机 |
1. 最大支持幅面A4 |
2 |
台 |
|
| 14 |
真空包装机 |
内仓尺寸:≥380*420*150mm |
1 |
台 |
|
| 15 |
大型智能称重检测机 |
1、传感器:内置4个角安装高精度称重传感器,具备抗震抗压抗冲击,称重更精准; |
1 |
台 |
|
| 16 |
智能高精度电子天平 |
与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接:测量精准物证,带通讯接口可以通过串口实现数据的采集 |
1 |
台 |
|
| 17 |
照相机 |
操作方式:全手动操作 |
1 |
台 |
|
| 18 |
交接记录仪 |
1、4G全网通、MTK4核2.3Ghz 16nm芯片、2+16G系统存储、Android10.0操作系统、双摄像头、2K高速率图传、H.264、双工对讲、1个3050mAh可拆换电池、单电池1080P录像8小时、2.4寸高清触摸屏、北斗+GPS、WIF、USB2.0 Type C; |
3 |
台 |
|
| 19 |
交接记录仪工作采集站 |
1、****工作站; |
1 |
套 |
|
| 20 |
随身物品特制保管柜 |
1.尺寸:≥H1800mm:W850mm:*D460mm |
1 |
台 |
|
| 21 |
电子特制钥匙箱 |
1.尺寸:≥1800*1000*400mm(高×宽×深); |
1 |
台 |
|
| 22 |
文件柜 |
尺寸:≥1800*850*390mm |
3 |
台 |
|
| 23 |
工业级除湿机-高功率版 |
适用面积:90-120㎡(层高2.6~3米),机器尺寸:≥426*447*682mm,定时功能:24h(开关),额定电压:220V~50Hz,重量41kg,湿度控制精度:±3%,峰值功率:1045W,远程控制:APP 智能控湿,手机智控,远程除湿 |
3 |
套 |
|
| 24 |
工业级除湿机 |
除适用面积:50-100㎡(层高2.6~3米),机器尺寸:≥392*367*695mm,定时功能:24h(开关),额定电压:220V~50Hz,重量36kg,湿度控制精度:±3%,峰值功率:1150W,湿度调节范围:10%~90%,低温化霜:有,断电记忆:有,声级:≤45dB,工作温度:5-38°C,电源插头10A)空调插头,配置7.5L水箱,排水管径大小:16mm空调排水软管。 |
5 |
台 |
|
| 25 |
智能温湿度变送器 |
供电 DC 7~30V |
8 |
台 |
|
| 26 |
普通物证箱 |
外径≥600×400×340mm |
300 |
个 |
|
| 27 |
物证袋(大) |
材质:PE环保新料 |
500 |
袋 |
|
| 28 |
物证袋(中) |
材质:PE环保新料 |
500 |
袋 |
|
| 29 |
物证袋(小) |
材质:PE环保新料 |
500 |
袋 |
|
| 30 |
甲级防盗门 |
1、主控板:不低于4核、内存2G,存储16G,智能操作系统; |
3 |
台 |
|
| 31 |
**式全自动检测仪 |
工作频率 865~868MHz/902~928MHz(可以按不同国家或地区调整)输出功率 输出功率软件可调,步进间隔±1db,最大 33dbm |
1 |
个 |
|
| 32 |
远程物证展示台 |
1.与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接; |
1 |
台 |
|
| 33 |
智能联网临时物证柜(主柜) |
用于重要涉案财物的存储,可实现物资出入库 |
1 |
台 |
|
| 34 |
智能联网临时物证柜(副柜) |
用于重要涉案财物的存储,可实现物资出入库 |
1 |
台 |
|
| 35 |
优质货架 |
尺寸:≥2000*2000*600mm |
10 |
个 |
|
| 36 |
智能冷冻冷藏主柜 |
1.尺寸:≥2085*1380*800mm(高×宽×深); |
1 |
台 |
|
| 37 |
冷藏副柜 |
详见主柜,副柜无控制终端,仅柜门可控,状态可检测。 |
1 |
台 |
|
| 38 |
冷冻副柜 |
详见主柜,副柜无控制终端,仅柜门可控,状态可检测。 |
1 |
台 |
|
| 39 |
物证干燥柜 |
1、尺寸:≥1200*500*500mm,(高×宽×深) |
4 |
台 |
|
| 40 |
字画类特种保管箱 |
湿 度 20-60%RH |
4 |
台 |
|
| 41 |
电子智能密码柜 |
1.尺寸:约≥1800*1000*400mm(高×宽×深); |
10 |
台 |
|
| 42 |
智能联网物证柜(主柜) |
主要功能: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平台对接,对接后实现对保密信息状态的管理,异常开门提醒、开门记录、物品信息展示等功能。 |
2 |
台 |
|
| 43 |
智能联网物证柜(副柜) |
主要功能:系统通过主柜对接,由主柜控制实现对副柜的柜门开关管理。 |
3 |
台 |
|
| 44 |
特种电子防磁柜 |
1.外部施加6000高斯的磁场时,柜内感应强度<3-6高斯*用材为1MM的电镀锌板,产品采用防锈处理技术和全自动静电喷涂工艺,门铰链采用了暗藏式; |
5 |
台 |
|
| 45 |
智能定制保密柜 |
一、主要功能: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平台对接,对接后实现对保密信息状态的管理,异常开门提醒、开门记录、物品信息展示等功能。 |
4 |
台 |
|
| 46 |
优质货架 |
尺寸:≥2000*2000*600mm |
120 |
个 |
|
| 47 |
优质栈板 |
≥1100*1100*145mm定制加厚款,动载最大1500kg,静载最大5000kg |
16 |
个 |
|
| 48 |
部署实施/安装调试费 |
1 |
项 |
||
设备质量保证期:1年。
(1)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完成远程响应,对故障问题进行诊断分析;
(2)一般问题24小时内解决;复杂问题48小时内解决或出具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
(3)如需现场维修,自确定现场处理需求后,48小时内安排专业工程师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为采购人提供免费操作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设备操作人员等,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日常维护、简单故障处理等技能;
(2)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设备手册、系统配置手册、操作指南、维护手册等。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实现系统平台运行的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完成验收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0%。
中标方应至少提供1年硬件质保期。
(1)履约验收主体:****。
(2)履约验收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现场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共同参与,必要时可邀请设备生产厂家参与。
(4)履约验收程序: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后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合同技术标准及本项目功能需求,对设备安装质量、运行性能进行现场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5)履约验收内容:设备外观完好无损,详细供货清单与生产厂家随仪器提供的原始装箱单等内容相符,设备符合功能、技术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响应文件的承诺供货,配置不得缺少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改变,交货时要求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且包装完好无损,各种技术性能良好;
2)所有产品说明书、设备合格证、保修卡等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
3)中标人须在设备验收前完成相关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4)采购人按上述要求验收,不符合上述条款之一者,采购人有权拒收。
(7)验收地点:设备安装地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四、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响应方案
九、其他资料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响应函附件(响应一览表)规定的响应报价完成货物,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全部响应采购文件响应有效期、质量标准、采购范围、交货期限、合同条款、采购需求(响应方案)的全部内容。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第 3. 1 款规定的信誉要求且不存在该章第 3.2 款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我方承诺若成交我方报价包含了 。
8. 我方承诺若成交我方提供的车辆及设备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我方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并做出如下响应承诺:
| 序号 |
开启内容 |
单位 |
内容 |
备注 |
| 1 |
响应总报价 |
(元) |
含税(保留两位 小数) |
|
| 2 |
响应不含税报价 |
(元) |
(保留两位小 数) |
|
| 3 |
税率 |
% |
/ |
注:供应商不得删除本响应一览表。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现授权 (姓名) (职务)为我单位 (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的代理人及本次询比采购的联系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询比采购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此格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头像页 |
此格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国徽页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情况)
(姓名)为我单位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此格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头像页 |
此格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国徽页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手机号):
年 月 日
(适用于供应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询比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若不需要递交保证金,空置此页即可)
1 、采用电汇、转账、数字人民币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①转账凭证扫描件和②响应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承诺函。
①转账凭证扫描件:
②响应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承诺函
我方承诺,我方所递交的响应保证金从我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递交人:
年 月 日
2 、如采用电子保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保函格式以接入交易平台金融机构开立格式为准。
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
|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 |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1. 报价表说明
1. 1 价格表列出的任何数量,不视为要求供应商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表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1.2 本价格表应与询比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需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请供应商根据上述相关信息,参照如下附表格式,提交项目报价。
1.4 供应商报价中已包含提供全部服务可能涉及的服务费用、人员费用、投入**费用、办公费用、交通费用、设备设施费用、材料费、包装及运费、装卸车费(如有)、安装费(如有)、管理费、风险费、保险费、利润以及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费用。所有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费用均不再另行计算。
2. 报价表
|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备注 |
| 1 |
/ |
||||
| 2 |
/ |
||||
| 3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员工总人数: 个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个 |
|||||
| 成立日期 |
年 月 日 |
中级职称人员 |
个 |
||||||
| ****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个 |
|||||||
| ****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个 |
|||||||
| 经营范围 |
|||||||||
| 供应商 关联企业情况 |
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本询比项目要求资质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供应商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 (2)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 备注 |
|||||||||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1 项和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提供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扫描件;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详见 3.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5 项、第 3.5.7 项和第 3.5.8 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提供相****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 业绩序号 |
1 |
2 |
...... |
| 货物名称 |
|||
| 项目/合同名称 |
|||
| 合同编号 |
|||
| 项目所在地 |
|||
| 买方名称 |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合同价格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项目概况、供货内容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 供货是否完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请各供应商结合评分标准阐述响应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