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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境内,涉及江浩路、昌盛路、宝浪西路等9处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燃气管网总长12.7千米,其中DN200PE管道2.4千米,DN219钢制管10.3千米;配套DE200直埋球阀36座,改建162座楼栋调压箱,**装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5080套。项目总占地面积1.26公顷,均为临时占地。土石方挖填总量1.54万立方米,内部平衡后外借砂砾石及种植土0.36万立方米,弃方0.36****填埋场。同步实施洒水降尘、彩条旗限界及防尘网苫盖等临时措施,以及绿化覆土、节水灌溉和撒播草籽等恢复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燃气供应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