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日历日)
现更正为:
“(一)申领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原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现更正为:“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Bzc@332032。
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供应商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珠红、罗志
办公电话:0710-****195
地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