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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公示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885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80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公司平平食品休闲食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报报告表 | ******公司 | ******开发区****工业园 | **市****公司位于******开发区****工业园。拟投资5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平平食品休闲食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本企业****处理站(现运营主体已变更为****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要求。废水依托****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复合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排放浓度2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废气:本项目拟在油炸机上方安装密闭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油烟废气,废气收集后由一套“静电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引领性指标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磨浆机、压榨机、油炸机、包装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评价要求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并经距离衰减、绿化吸声、围墙的有效屏障等降噪措施。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大豆、豆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 (1)不合格大豆:原料验收时会产生不合格大豆,由销售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2)豆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按照相关规定暂存或放于固废间同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处置。(3)废活性炭: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后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行处置。(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垃圾场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