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界镇金坡里垌至水井村道路改造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6日 11: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1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梓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8-****23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院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8-****2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玉都街道南玉大道安置一区50号二****公司楼上)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668-****230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界镇金坡里垌至水井村道路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见公告附件)
更正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6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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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大院
联系方式:066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玉都街道南玉大道安置一区50号二****公司楼上)
联系方式:0668-****2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梓瑜
电 话:066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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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