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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石柱县崔洋东连通工程施工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129.06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9899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石柱县崔洋东连通工程位于石柱县悦崃镇、鱼池镇,工程主要由引水压力管道工程、尹家沟拦河坝工程、无压引水隧洞工程、五岗河倒虹管、生态放水工程及安全监测工程组成,输水线路总长7425.388m。 | 24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6.3.10 | ****0684.66 | 彭冲 | 建造师 | 渝150********13340 | ****068.47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