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目名称:****2026年**县创业东路小微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
| ****2026年**县创业东路小微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 分包类型:服务类 |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000.00 |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否 |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1 | ****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
| 2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1年
其他商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县创业东路小微公园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满半年付50%,服务满一年后付剩余50%;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1 | C****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6年**县创业东路小微公园绿化养护项目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1 | ****000.00 | 标的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1年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1年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采购实施计划里相关约定 (验收方案附件):
服务地点(范围)**县创业东路小微公园。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满半年付50%,服务满一年后付剩余50%;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10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注:当投标价异常低价时,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
| 2 | 项目人员配备 | 5.0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或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满足要求得 2 分;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 3 分。 注: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清晰不得分。社保缴纳时限要求:开标当月前半年任意一个月。标书代写 |
| 3 | 业绩 | 5.00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己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业绩为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不全或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清晰不得分。标书代写 |
| 4 | 绿化养护服务方案 | 10.00 | 绿化养护管理工艺及方法: (1)绿化养护的工艺及方法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充分满足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 (2)绿化养护的工艺及方法内容较全面,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 (3)有清晰的工艺及方法,但可实现目标不够明确,管理内容深度不够得4分; (4)养护的工艺及方法内容不细致,无有效的工艺保障,操作性不强,内容有缺失的得2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5 | 设施维护管理措施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拟定相应的设施维护管理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园林内环境设施、园林道路和用水管网和设施的修缮的维护管理等。 (1)管理措施内容全面、具体,有效合理且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以上内容的得 10 分; (2)管理措施内容全面,有效合理且切实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3)管理措施内容详细,有效较合理且切实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4)管理措施内容简单,针对设施的修缮、各类配套设施的养护有所欠缺,不够合理且实施性一般,内容有缺失的得 2 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6 | 病虫害防治措施 | 10.00 | (1)针对不同虫害种类有不同的预防与治理措施,虫害防治周期安排明确、合理,防治措施详尽并能有序进行,虫害防治工器具使用得当,施药期间有环境保护及人员安全保护措施的得 10 分; (2)针对不同虫害种类有不同的预防与治理措施,虫害防治周期安排明确,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 分; (3)针对不同虫害种类、周期计安排计划笼统,基本能项目需求的得 4 分; (4)防治措施粗糙、操作性一般,虫害防治周期安排不明确,有虫害防治器具,施药期间无护措施,内容有缺失的得 2 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7 | 除草措施 | 10.00 | (1)针对除草措施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详细的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明确、合理,有详细的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 10分; (2)针对除草措施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 分; (3)针对除草措施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但事实计划敷衍,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 (4)针对除草措施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但时间安排不明确、无技术保障措施,内容有缺失的得 2 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8 | 冬季防护 (防寒)措施 | 10.00 | (1)针对冬季防护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详细的工作内容,对耐寒程度不同的树种有不同的防护措施,时间安排合理,有详细的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2)针对冬季防护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明确,但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的得 7 分; (3)针对冬季防护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不合理,与季节规律冲突,操作性不强的得 4 分; (4)针对冬季防护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不符合季节规律,操作性一般,内容有缺失的得 2 分; (5)提供不得分。 |
| 9 | 灌溉排水措施 | 10.00 | (1)针对灌溉排水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和详细的工作内容,灌溉时间安排明确、合理,有详细的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2)针对灌溉排水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时间安排明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7 分; (3)针对灌溉排水措施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但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敷衍了事,时间安排不合理、技术无保障措施的得 4 分; (4)针对灌溉排水措施有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但时间安排不合理、技术无保障措施,内容有缺失的得 2 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 10.00 | (1)养护管理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养护人员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安全文明措施等,有效合理、思路清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 (2)养护管理制度编制敷衍,体系一般,程序简单,责任分工模糊,大致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7 分; (3)养护管理制度方案较完整,具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得 4 分; (4)养护管理制度及程序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责任及思路不清晰、安全文明措施不合理的,内容有缺失的得2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11 | 应急预案 | 10.00 | (1)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制定应急预案,有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2)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具体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较为可行 得 7 分; (3)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提供的保障措施一般得 4 分;供应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提供的保障措施可行性差; (4)内容缺失较多得 2 分; (5)未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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