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市桥街道 |
| 标的名称 | 出租**区市桥街西丽西路康裕北苑584号车位 | ||
| 标的类别 | 其他 康裕北苑584号车位 | 出租用途 | 其他 (车位) |
| 特色 | 小区管理,停车场/位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31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格为首年月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在租期内不递增。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1.62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5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3-31)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物业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策规定。物业的意向承租方需为该小区业主,如在满足该小区业主需求后仍有剩余车位(车库),则将剩余车位(车库)面向社会进行自主公开招租,非小区业主租赁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 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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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项目出租方认为需要说明的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特殊属性、交易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或权利限制状况、交易标的的市场主体登记情况等重大事项。 示例: 1.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业现状为车位(车库),可作停放车辆使用,不得改变其用途,不能作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仓储及其他污染大、噪音大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用途。 2.意向承租方在登记意向时须向我司交纳车位租赁意向保证金(金额为月租金三倍),如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人的,该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由承租方补齐差额)。如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的,该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回。如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方由于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该车位租赁权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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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下收取交易保证金93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银行市桥支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市桥支行 账号:949********0046499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至意向登记地点(**区市桥街桥兴大道11号****物业管理部)现场登记,咨询可拨打电话(020)****9218,****9268,联系人:何先生。 2.意向承租方优先康裕北苑小区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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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 | ||
| 联系方式 | ****9218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