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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6
| 项目名称 | 关于装修****事项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户县户县人民路十****广场第二幢1单元1009室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宋画眉 |
| 联系人 | 宋画眉 | 联系电话 | 153****64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0.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本项目为租赁现有商业用房,通过内部****诊所。项目不涉及主体结构改造、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仅进行室内隔断、墙面地面修缮、水电线路布设及环保设施安装等装修工程。 2.装修完成后,诊所运营内容主要包括:西医内科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候诊;药品储存与发放等。项目不设住院床位,不开展化验、放射诊断等涉及特殊医疗设备和辐射的项目,不开展输液等涉及产生医疗废液的项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用水直接通过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承诺:**** 宋画眉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宋画眉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