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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建设项目(1#和2#学生宿舍)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公司****中学建设项目(1#和2#学生宿舍),项目编号:****,现作如下澄清:
1、投标人资格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17条: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删除信誉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审查情况记录 第13条---注: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承诺函-第17条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有或没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现更正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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