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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薛**生态循环智慧农业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志远****公司
建设地点:**市薛**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薛**沙沟镇,总占地面积2.6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综合车间、2#智能菇房、3#智能菇房、4#综合车间及门卫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9269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工程及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其中绿化面积0.19公顷,栽植乔木10株、灌木2800株并铺种草皮;**雨水管线419米。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42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涵盖施工期表土剥离与集中堆放保护,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实施防尘网苫盖,设置临时排水沟、洗车沉淀池及沉砂池,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后期实施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及乔灌草结合的绿化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