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酒店装饰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5日
开标日期:2026年3月13日
****酒店装饰监理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245500.00)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药谷科技产业园A2 栋 11 层 1101 室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国合****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68000.00)
地址:**省**市**区翠竹园小区C105号楼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事务所****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地址:**市浦****社区街南组989号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市西津街道****广场2幢16层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86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科学大道88****广场A座20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潘工
联系电话:0551-****0559、****0558
公示期: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9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科学大道88****广场A座20楼,联系电话:0551-****088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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