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园区**花园10套房产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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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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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关于以公开****集团工会10套房产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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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3月1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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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披露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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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园区****公司工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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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概况 |
1、标的资产为10套住宅,****园区****花园3幢,可分套转让。小区为 70 年产权住宅,涵盖多层与小高层,居住密度适中、环境舒适;配套成熟完善,教育**优质,****幼儿园,****小学****学校等;交通便捷,靠近地铁1号线、7号线,周边公交密布,紧邻主干道可快速接驳高架;商业方面,****中心,3 ****中心等大型综合体,临近金鸡湖步道,休闲购物便利。标的资产均为空置,无抵押、无担保。 一、产权及权利相关信息 权利人:****园区****公司工会委员会; 房屋所有权信息: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使用权类型: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至2067年7月1日止。 二、产权证其他信息 1、1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55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2、104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65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3、2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56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4、204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63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5、3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66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6、304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62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7、4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57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8、404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59号,建筑面积95.7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3.85平方米; 9、503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64号,建筑面积145.02平方米,使用权面积96.73平方米; 10、504室,不动产权证号:苏(2023****园区不动产权证第****458号,建筑面积159.86平方米,使用权面积106.6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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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万隆永鼎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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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323********0250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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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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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1920.6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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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及房地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看房联系人:胡经理,电话:180****4783,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房时间。 三、受让方须足额付清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才可协助其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转让标的成交后应直接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可将其配偶增设为共有产权人,但配偶所持产权比例不得高于50%,且不接受受让方指定除本人及配偶外的其他过户对象。 四、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结清至权属变更登记完成的当日。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六、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七、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并交付。转让方及****对标的物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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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3幢103室,转让参考价181.6191万元 3幢104室,转让参考价181.6191万元 3幢203室,转让参考价184.3471万元 3幢204室,转让参考价184.3471万元 3幢303室,转让参考价186.1563万元 3幢304室,转让参考价186.1563万元 3幢403室,转让参考价184.3471万元 3幢404室,转让参考价184.3471万元 3幢503室,转让参考价212.9619万元 3幢504室,转让参考价234.75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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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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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
一、保证金金额:意向受让方须交纳25万元/套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可参与本公告内所有房源的竞买,受让方最多可竞得套数视其交纳保证金金额而定,不足保证金金额整数倍的,不计入受让资格。 二、交纳期限:挂牌终止日16:00****中心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三、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 (4)竞价成交后未按本公告约定或交易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签署合同、未按期办理网签、未按期支付房款或办理贷款手续等)的。 五、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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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参照《****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具体以项目相关文件约定为准),受让方应在收到《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手续。 2、受让方为企业、其他组织的,仅接受一次性付款,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贷款,接受公积金或公积金组合贷款。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监管账户,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2)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在网签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在办妥资金托管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房屋合同总价15%比例、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首付款支付到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监管账户,****银行****中心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受让方支付至****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受让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首付款支付到资金托管账户。自网签审核通过之日起20****银行****中心)仍未成功发放贷款的,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一定比例房屋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详见届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相关流程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否则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如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补齐尾款,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提交《收购承诺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最终以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为准。受让方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发生违约的,按该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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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贺经理、李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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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12-****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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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