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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四级网维保费项目更正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6-03-1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3-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3条修改为:“磋商报价分两次提交,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过程中各响应人均有一次二次报价的机会;二次报价为优惠后的总报价,二次报价内容在确定成交人前不公开,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为有效磋商报价。最终报价一经成交,不再做任何调整。”标书代写 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去掉第33.4条内容:“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其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 3、第五章评审办法,第2.2条修改为:“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磋商、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 4、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6条“报价部分评审标准”, 说明1)修改为:“1)供应商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为无效标。” 5、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6条“报价部分评审标准”,去掉说明“2)供应商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否则其磋商无效。” 更正日期: 2026-03-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 ****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级) 地址 : **市**区栾武路9号 联系方式: 郑环龙 0311-****3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市**区惠源路3号**胡同东侧5号 联系方式 : 孙丽丽 0311-****6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丽丽 电话: 0311-****6206 五、附件 |
| 免责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