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广丰县兴达有机玻璃厂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
江西-上饶-广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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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6-03-16 14:53

2026年3月 11日,****玻璃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玻璃厂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玻璃厂原名****,项目位于**省**市**区**乡龙溪村,占地面积为1600m2,总投资120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5%。本项目达产后,年产PMMA板材2000t。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玻璃厂于2013年5月委****研究所编制了《****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9月23****环境局的批复(饶环督字[2013]234号)。

项目于2016年12月份建成,应市场饱和和疫情影响,未达到验收产能要求,因疫情影响,未正常投产,且因股权变更,至2025年下旬重新开始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环保实际投资30万,实际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为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五)验收监测情况

2025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在开展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玻璃厂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688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本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可列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情况

(一)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水塘。

2、废气

工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自带碱液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为75-85dB(A)。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并通过厂房墙壁隔声、设备基座减震,并定期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降低对厂界外环境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桶、废活性炭、煤渣、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煤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①雨、污管网建设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了雨水、污水管网。

②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环保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了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本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管理岗位、制度,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和物质。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玻璃厂年产2000吨PMMA板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的监测项目中,各项因子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验收监测数据全部达标,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后续要求前提下,原则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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