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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3月16日我局受理1****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18日(三个工作日)。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县**镇西**
收信单位:****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03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扩大) 论证报告书 | **县莲河, 排污口坐标为东经 125 °32'28",北纬 42 ° 38'42"。 | **** | **省华浩****公司 | 2026-03-16 |
注: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点击下载:****处理厂排污口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