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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伊犁州**市**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创泓****公司
建设地点:伊犁州**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伊犁州**市,主要**DN1000-DN1400供水管网2408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管沟开挖与回填、管道敷设、阀门井及流量计井等附属设施修筑。项目总占地面积4.3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1公顷,临时占地4.30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和林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4.8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2.35万立方米,填方2.46万立方米,借方0.11万立方米(外购砂砾石用于垫层),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平整、防尘网苫盖等,有效防治施工期风蚀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旨在完善**市**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区域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