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动储一体化电池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江河昊轩工程技术****公司
建设地点:**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开发区,总占地面积23.35公顷,主要**联合车间、技术中心、综合站房、危固废和电解液仓、NMP储存库、拆解房、污水处理站等2栋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主体施工、场内道路及硬化区建设(道路总长3056米,硬化面积4.41公顷)、绿化工程(乔灌草结合绿化面积3.5公顷)以及供水、排水、供电等管线工程(总长760米)。项目设置临时堆土区和施工生产区,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8.57万立方米,其中挖方7.64万立方米,填方10.93万立方米,借方3.29万立方米外购,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土地平整、绿化覆土、全面整地、绿化灌溉、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及彩条旗限界等,有效防治施工期风力侵蚀。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旨在提升锂电池产能,促进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