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学社会******中心)拟开展专利成果转化工作,需确定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学校拟无形资产出资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现对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被列入财政部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内容及要求
1.服务机构接受本单位委托,确定****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校拟无形资产出资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2.服务机构能够遵守保密法,未经学校同意****学校任何资料。
3.评估对象为本校持有的相关发明专利。
4.评估范围为本校持有的相关发明专利。
| 序号 |
评估对象 |
数量 |
需求描述 |
备注 |
| 1 |
地信学院发明专利成果 |
6项 |
****学院6项发明专利进行评估,出具符合资产评估准则要求的评估报告 |
无 |
三、供应商须知
1.合同签订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
2.供货和付款:发明专利成果作价评估工作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6年3月20日11:30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公司章,送至****社会**处/****中心(****会峰校区行政楼327室)。
报价材料:
①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③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最高限价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
3.总价包干不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费、资料费、利润、税费、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完成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中标原则
1.成交原则:比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且严禁恶意低价冲标行为。
六、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会峰西路1号****行政楼327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传真:0550-****032 (仅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报价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