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滨河(印石山)公园配套用房(2幢楼)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流标公示
本工程于2026年3月13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流标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建设路37号3-4层,邮编:352200
联系人:邹工、魏工
电话:0593-****08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蕉**城南镇**西路12号7楼
联系人: 卓玉春、刘妙梅
电 话: 0593-****99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县滨河(印石山)公园配套用房(2幢楼)装修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市****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因分项报价表中第37项,第437项,所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检测报告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不一致,第436项,所投产品未列明相关的软件名称及型号,该检测报告属于无效证明材料,属于第三章评标办法2.2.1详细评审标准条款中未按要求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因分项报价表中第108项,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的委托单位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该项的制造商不一致,无法确定检测报告产品与所投产品的一致性,该检测报告属于无效证明材料,属于第三章评标办法2.2.1详细评审标准条款中未按要求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因分项报价表中第436项、第438项,所投产品未列明相关的软件名称,无法确定检测报告产品与所投产品的一致性,该检测报告属于无效证明材料,属于第三章评标办法2.2.1详细评审标准条款中未按要求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林军、杨志、苏子平、朱少国、张向永
五、评标专家评标意见
****委员会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六、公示其他内容
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投标监管部门:****建设局电话:0593-****336。
七、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6日 至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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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