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一期应急及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建设路208****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934
传 真:(0662)****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一期应急及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填埋场旁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次应急及改造工程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7.1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改造完成正常投运后,微波消毒设备内部一次废气经“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采用密封管道收集,与进、出料口,微波消毒车间和出渣间收集的废气,一同经“旋流塔+活性炭吸附”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限值,NH3、H2S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本次应急及改造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卸料区和冷库,现有项目卸料、投料等恶臭气体通过局部组织收集再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冷库)采取密闭和微负压抽风设计,室内恶臭废气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本次升级改造也将进一步加强冷库废气的负压收集措施,确保冷库废气有效收集和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项目拟对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容技改,设置一套22t/d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MBR池→**池→超滤装置→消毒”,对厂内生产废水(包括车辆、周转箱清洗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换热器排水,微波消毒系统蒸汽发生器排水,微波消毒系统蒸汽冷凝水,微波设备配套旋流塔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水质标准较严值;设置一套2t/d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MBR池→消毒”,对厂内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标准。 3、厂内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经采用减振、隔声、消声器以及布置在室内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项目运营期间场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炉(底)渣、飞灰、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微波消毒后医疗废物残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矿物油、含油手套、抹布等废弃防护用品、废紫外灯管和员工生活垃圾。炉(底)渣经检测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若无法满足要求,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飞灰密封收集后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含油手套、抹布等废弃防护用品等危险废物,分别收集后送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送焚烧炉自行焚烧处置;微波消毒后医疗废物残渣当天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废矿物油密封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飞灰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由设备商上门更换时回收处理处置,不在厂内储存;生活垃圾由市政清运。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对其统一收集和处置。 5、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污染分区防渗等预防措施保护地下水、土壤环境。在厂区医疗废物暂存及废水产生和处理节点设置防渗漏措施,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实施相应防渗处置。 6、营运期须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7、项目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
| 公众参与 说明 | 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该项目评价工作已进行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