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苑街北侧地块位于**市上溪镇,**馨苑北区,南至馨苑街,西至纵一路,隔路为馨苑北区,北至绿地,总用地面积约为3898.986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19.935854°,北纬29.287982°,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空地、项目部、水塘和道路。根据《上溪镇02单元岩湖路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南侧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馨苑街北侧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B)。
由人员访谈结合历史影像可知,本地块未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空地、项目部、水塘和道路,现状为农田、空地和道路。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属敏感用地,为甲类地块,****生态环境厅 ******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附件1中甲类地块污染调查的启动条件。
****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七)符合以下情形的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
2025年7月,****政府委托****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及收集资料分析,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空地、项目部、水塘和道路,未从事过工业生产。地块内地块内西侧存在少量建筑垃圾,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恶臭、化学品味道或刺激性气味,现场无污染或腐蚀痕迹。本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水塘、**头村、馨苑北区、馨苑南区等,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为进一步排除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本次土壤调查对表层土壤快筛监测。本次调查初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含1个对照点),本地块PID快速检测结果范围为0.020-0.346ppm,各样品的PID检测浓度未见显著差异,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其它有毒气体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没有明显异常;现场XRF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各重金属浓度与对照点相比没有明显异常,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一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因此,本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结果确认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生态环境厅******厅****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15条,可不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检测,以污染识别为主。因此本地块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可作为商住混合用地(RB)进行后续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