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6)1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经公司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省**县甘江头乡龚家沟村
法人代表:赵永杰
主要产品:锑精矿粉 年产量6000t。
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情况:
采**炸药 100t/a;雷管50000发/a。
选矿:硝酸铅 10t/a; 黄药:30t/a;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正常情况下无废水排放。
2、废气:矿石开采运输、破碎系统等颗粒物。
3、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物有采矿废石、尾矿、****处理站污泥全部安全处置;
危险废弃物有废矿物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来自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如凿岩爆破、振动筛、破碎机、球磨机、除尘风机、各类水泵、空压机等。源强大约在 80~110dB(A)之间。
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水:采矿和选矿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根据2025年7月**欣和****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生活废水BODcr浓度20-21mg/L、BOD4.5-5.2mg/L、氨氮0.0.542-0.616mg/L、总氮1.74-2.01mg/L、总磷0.06mg/L,经处理后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废水通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降尘综合利用,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
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废气,根据公司委托**欣和****公司2025年7月出具的监测报告破碎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浓度为1.6mg/m3,满足《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昼间标准为60dB(A),夜间标准为50dB(A)。根据监测报告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稳定达标。
总量达标情况:根据排污许可证,无总量控制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情况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到位,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能够满足能力应急满足要求。
监督电话:199****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