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经开区JK1-5-92、JK1-5-9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3-16 15:55 至 2026-03-31 15:5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管委会 | 地块面积(m2) | 106247.5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开发区尚稷路以北、尚华路以西、河堤路以南、****俱乐部以东 | |||
| 经度 | 108.939160 | 纬度 | 34.3988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6-23 至 2026-03-1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袁少波 | 单位联系电话 | 187****3576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总硬度 硫酸盐 锰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袁少波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357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余文博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011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路166号凯瑞F座 | |||||
| 报告主要结论 | **经开区JK1-5-92和JK1-5-93****经济开发区尚稷路以北、尚华路以西、河堤路以南、****俱乐部以东,地块编码为:610****220085,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8.93916°,N34.39885°。JK1-5-92地块面积为75478.02平方米(113.217亩),JK1-5-93地块面积为30769.52平方米(46.154亩),规划道路面积为5682.88(8.529亩),本次调查净用地范围,调查面积为106247.54平方米。 1、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40个样品,获取地块内有****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砷、镉、铜、铅、汞、镍、铬(六价)、锌、VOCs(27项)、SVOCs(11项)、氟化物、pH值,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锌、氟化物、pH值。土壤45项除pH值外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氟化物含量符合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土壤氟化物背景值范围。 2、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5个样品,监测因子为测试项目为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磷酸盐。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总硬度、硫酸盐、锰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 本次监测点位中8#点为地下水对照点,根据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对比可知,对照点中总硬度、硫酸盐、锰浓度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因为超标指标均为感官指标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对人体健康无影响,且调查地块所在地下水区域背景值中锰含量本身较高,因此认为该区域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土壤环境风险可以接受,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本次调查可于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