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县2025年横桥镇支社村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5年新增恢复水浇地项目)》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县2025年横桥镇支社村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5年新增恢复水浇地项目)项目区位于**县横桥镇的支社村、支北庄村、刘雅村、曲村。新增恢复水浇地1.08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任务0.63万亩,其他非耕地0.45万亩。项目总投资192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修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工程、耕地质量评价等。
二、拟公开询价的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服务内容:**县2025年横桥镇支社村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2025年新增恢复水浇地项目)22个点位实施前后两次耕地质量调查、采样、化验,编制耕地等级质量评价报告等工作。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委托事项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交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要求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中。
6、耕地质量评价费报价表。
以上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的,必要时将核查原件,提交方须及时按要求提供。
五、承担单位确定
我们将根据申报单位的报价和所提供资料,综合比对选择业内信誉好、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合理报价低的单位作为该项目耕地质量评价单位。
六、递交材料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 20日18时。
七、递交材料地址
**县龙兴镇朝殿路88号****。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文件,委托方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庆利 电 话:139****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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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