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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9096960 | 建设单位法人:王敏 |
| 胡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前郭县源江路(天和小区) |
| **县**敖都乡杨家围子村杨家围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20-N7620-水**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敖都乡杨家围子村 |
| 经度:123.73701 纬度: 44.5893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0 |
| 前环审函〔2022〕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61.7 |
| 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909696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102MACJLLME2E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2********939980J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9jVbPW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六部分。项目区总面积201.45hm2,均为其他草地,不涉及砍伐林木。该项目计划新增耕地面积约190.06hm2,为单一区块。即新增10等旱田面积约190.06hm2;交通运输用地6.91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48hm2。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六部分。项目区总面积201.45hm2,均为其他草地,不涉及砍伐林木。该项目实际新增耕地面积约191.65hm2;交通运输用地5.22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7hm2;设施农用地(井房)0.01hm2。 |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土壤实际状况对环评阶段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及原因如下: 1、新增耕地面积,减少道路长度 施工中根据实际地形优化了道路线路,用更少的道路满足了相同的通行功能。减少道路可将土地**更多地用于耕地。 2、土壤改良相关物料施用量调整 按原设计施用量,无法达到10等旱田的耕地质量标准,施工阶段根据项目区土壤实际情况,为确保耕地质量达标,对应增加物料施用量,使耕地具备持续耕作能力。 3、灌溉排水工程量调整 验收阶段斗沟长度增加3484.3m、新增农沟727.9m、涵洞数量由11座增至32座。 为优化灌溉排水系统覆盖性,实际建设过程中结合耕地边界、地形坡度和耕作单元的划分情况,**斗沟长度并新增农沟,形成“斗沟-农沟”两级排水网络,“斗沟-农沟”是旱田必备的防灾、保土、稳产配套设施,核心作用是排涝、排渍、散墒、防冲刷,兼辅助田间作业,适配东北旱田“春旱夏涝、雨旱交替”的气候特点,与喷灌、坐水种搭配形成「灌得精准、排得顺畅」的旱田最优配套体系,是完全必要的合规设施。新增涵洞主要布置在田间道路与沟渠交叉处,解决涵洞数量不足导致的“路沟交叉拥堵”问题,保障灌溉水流顺畅分配,同时方便农业机械通行。 4、新增设施农用地 验收阶段新增0.01hm2设施农用地(井房),属于合理配套设施补充。 环评阶段未详细明确机井的配套管理设施;实际建设过程中,为切实保护11眼机井的设备安全,防范雨水冲刷、人为损坏及设备老化,同时便于后期的设备检修、水质监测、开关控制等日常运营维护工作,项目新增了小型井房。井房占地面积极小,且未改变项目总占地规模与占地性质,符合农田水利设施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旱田及其配套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农田输配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要求: 应控制作业带宽度,****车行道范围,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措施。 采取限速、洒水、覆盖料堆、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施工废水(含养护废水、钻井废水等)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置隔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钻井泥浆干化后用于修路。 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措施,防止土地退化。 选用低噪声泵类,对灌溉水泵、耕作机械做好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泵房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农药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户回收利用,不产生二次污染。 避免过量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溃乏等情况发生。 通过耕作、灌溉、施肥等措施将促进土壤熟化,有利于盐碱土改良。推行绿色种植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效益。 审批文件中的环保措施要求: 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土回填,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场界处无组织粉尘到达场界的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需经处理后达标回用。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区租赁当地农户院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含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钻井废水及冼井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垃圾场;生活垃圾暂存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钻井泥浆固化后回用于农田道路工程。 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保护项目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选用低噪声泵类,对灌溉水泵、耕作机械做好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泵房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运营期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民自行回收利用;衣药瓶由土地权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收集,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开采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及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避免过度开采而导致的地下水**溃乏等情况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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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装减振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灌溉水泵均加装减振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 周围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泵房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 1 | 农药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肥及种子包装袋由农户回收利用,不产生二次污染。 | 农药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包装袋全部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 |
| 1 | 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措施,防止土地退化。 | 完成了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种植作物)等工作。推行绿色农业种植模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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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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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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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控制作业带宽度,****车行道范围,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结束后的植被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的表土剥离土回填,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中明确了作业边界,严格控制了施工车辆和机械的活动范围,减少了不必要的植被碾压和土地扰动。对临时占地进行了表土剥离与保存。 施工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表土剥离与保存,并恢复其使用功能。 完成了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种植作物)等工作。推行绿色农业种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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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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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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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