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港俊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园及绿色低碳新型石塑包装材料项目(港俊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园)变更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防****湖生态科技产业园。
二、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6447.35平方米(折合约99.67亩),净用地面积66447.35平方米(折合约99.67亩),总建筑面积34242.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3992.01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24561.75平方米;容积率为0.81,建筑密度36.96%,绿地率3.30%;机动车停车位21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16个;行政办公服务生活设施用地占比0.8%,建筑占比3.2%。
(二)变更内容:在原方案基础上取消3#配套办公、7#-10#戊类仓库,增加一座17#**石母粒车间,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3.95米,建筑面积为9547.20平方米。原审批通过的方案:容积率为1.07,建筑密度为41.7%,绿地率为2%,机动车停车位2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39个。现方案与原方案比较,总建筑面积减少了22709.1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减少了17161.58平方米,容积率减少了0.26,建筑密度减少了4.74%,绿地率增加了1.30%,机动车停车位增加2个,非机动车位减少了223个。其他总平面布局和指标不变。
(三)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四)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港俊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园及绿色低碳新型石塑包装材料项目(港俊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园)”项目现场。
(二)****网站(http://fcg.****.cn)。
设计方案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4日,以批准公示日期为准)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075,邮寄地址:**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五、本案图示
区位图
原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图
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原审批通过的方案一鸟瞰图
变更后的方案一鸟瞰图
17#**石母粒车间方案一透视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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