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高端清洁设备项目(第一阶段)

审批
江苏-苏州-常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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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35130NMARCO CARDINALE
霍黎阳******市
****开发区东南大道111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高端清洁设备项目(第一阶段)****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55-C3855-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制造
******市 ******市
经度:120.836389 纬度: 31.601944****审批局(**环评审批)
2022-03-02
苏环建〔2022〕81第0100号〔2022〕0100号913********735130N001X
2026-02-038000
160****
913********735130N****
913********735130N******公司
****0581MA1Y97PD3C2025-10-31
2025-10-31
2026-02-062026-03-12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063YQB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0万台专用清洁设备、8500吨塑料配件、1500吨精密金属配件第一阶段年产38万台专用清洁设备、1620吨塑料配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滚塑/注塑、测试、组装第一阶段:滚塑、测试、组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注塑/滚塑有机废气依托现有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3#排气筒排放;金属熔化颗粒物废气配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近净成型有机废气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5#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危废仓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注塑/滚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金属熔化颗粒物废气从严执行**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近净成型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SO2、氨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第一阶段仅建设了滚塑工艺和测试,滚塑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3#排气筒排放,测试使用柴油和汽油燃烧产生的SO2、氨氧化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次一阶段仅涉及滚塑过程排放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排放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外非甲烷总烃、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表3标准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表2标准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SS(吨/年) 石油类(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6.301 0 0 0 0 6.301 0
31.55 0 0 0 0 31.55 0
2.455 0 0 0 0 2.455 0
0.315 0 0 0 0 0.315 0
0 0 0 0 0 0 0
25.24 0 0 0 0 25.24 0
0.005 0 0 0 0 0.005 0
0 0 0 0 0 0 0 /
0 0 0.003 0 0 0 0 /
0 0 0.005 0 0 0 0 /
0 0 0.427 0 0 0 0 /
1.031 0.0603 1.59 0 0 1.091 0.0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装置(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 **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3#) 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要求
2 二级活性炭装置(危废仓库)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表3 危废仓库设置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表3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炉渣、废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废边角料、废清洗液、除尘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本项目第一阶段仅产生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四种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依托现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60平方,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他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零排放;符合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认真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通知要求。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8月7****生态环境局备案(320581-2023-150-L)。并按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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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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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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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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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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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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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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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