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土水生植物繁育栽培技术推广示范-培训项目
**单位遴选询价的公告
各受邀报价单位:
****拟对2026年省级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乡土水生植物繁育栽培技术推广示范-培训项目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省级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乡土水生植物繁育栽培技术推广示范-培训项目。
(二)服务要求:本项目需完成2期专项培训,其中水生苗木起苗培训1期,****植物园,参训人数不少于20人;水生苗木栽植培训1期,地点为****小微湿地,参训人数不少于30人。培训覆盖水生鸢尾、千屈菜、小香蒲、香蒲、三裂碱毛茛、杉叶藻、沿沟草、短刚毛荸荠等苗木品种,服务方须全面掌握上述苗木的生长、根系及栽植特性,熟练掌握起苗、运苗、栽苗全流程技术要点,保障培训专业性与实效性。
(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培训具体举办时间由采购方根据项目实际推进进度另行确定。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7000元(大写:柒仟圆整),为项目全流程服务的含税全包固定总价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资料、讲课、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二)财务与社保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8月—2026年1月(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须提供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免缴证明文件。
(三)守法经营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相关要求自成立之日起算。
(四)信用状况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10天内上述两个网站的信用查询完整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查询时间、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评审会议将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截图与现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报价资格。标书代写
(五)培训资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执业证照),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农业技术推广、林业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与本项目水生苗木技术培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畴,具****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六)报价与资料合规要求:
1.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一次性有效报价单,报价须为唯一固定总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浮动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所有报名及报价资料须提供2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外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所有资料须为中文简体,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报名与评审规则
(一)报名方式:本次仅接受线下邮寄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须按要求密封包装后,采用可追溯物流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指定联系地址,不接受到付件;报价单位自行承担邮寄费用及邮寄延误、丢失、损毁的全部风险。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8:00(**时间),以资料实际送达本公告指定地址的时间为准,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受理、拒收。标书代写
(三)评审办法:
1.评审组织:由采购单位组织内部业务评审会议,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本次采购评审工作;
2.资格审查:评审会议先对报名单位的主体资格、资料完整性、报价有效性、资格条件符合性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的单位进入综合评分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3.中选规则:通过资格审查、完全响应本公告全部采购要求且报价未超出预算最高限价的响应单位,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一中选候选人;若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同为最低价,由评审会议结合技术团队配置、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情况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4.采购单位有权对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价或中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价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报价相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单位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四)若本项目相关内容有变更,将以补充公告形****草原局官方网站发布,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报价单位。
联 系 人:季海川 181****2951
祁有琛 0971-****615/155****1995
联系及邮寄地址:**省**市城**西川南路25号,****草原局办公楼6楼6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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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