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包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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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县**镇韩台村4队7号

3.中标金额:260万元(单价:1.86元/亩)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60万元(单价:1.86元/亩)

5.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丙硫菌唑-戊唑醇

品牌:派仕克

规格型号:40%丙硫菌唑-戊唑醇

数量:****849.46亩

单价:1.86元/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代理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收取,金额:3.26万元。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5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谷阳镇汉兴大道投资大厦8楼

联系方式:0552-****019、151****3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仕朋(采购人代表)、杨欣(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039(采购人代表)、0552-****019、151****3562(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3-16 15:27:00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3-16 16:02:00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8分41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5分0秒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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