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开标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
**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石油路街道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1幢11层3#、4#
投标报价:21.18%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南二环路199号信达好第坊8幢8楼
投标报价:21.06%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开发区**北路与魏武路**向南400米
联系人:王彪
联系方式:0551-****89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陈敏
联系电话:0551-****1967、****1970
公示期: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33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3月16日
**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开标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1
**县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凤竹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
投标报价:21.58%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建达全****公司
地址:**省**市**市**镇宁**路195号501室
投标报价:21.88%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开发区**北路与魏武路**向南400米
联系人:王彪
联系方式:0551-****89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陈敏
联系电话:0551-****1967、****1970
公示期: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33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