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Y086沿孟路沿溪河中桥拆除重建工程、**县 X108 木正路沿溪河大桥**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建设资金拨付 中内容删除。
2、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方法 一.定标办法前附表 4 中标候选人核查考察方式 中的内容更正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 2025〕 1358 号)和《****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 2025〕 380 号)文件规定,招标人自行选择以下方式进行中标候选人核查、考察。 √ 1.中标候选人核查。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一)核实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二)资质、业绩、人员资格、信用、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三)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四)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仅 1 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所有中标候选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2.考察、答辩。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也可组织拟派项目团队现场答辩。开展考察、答辩的,应当基于公**则涵盖所有中标候选人,不得区别对待。考察、答辩期间,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考察、答辩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档备查。”标书代写
3、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中分值调整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 20 分(暗标评审)主要人员: 20 分 其他因素: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 50 分”。标书代写
4、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 B 中内容调整为;“总分:2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中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条件得 10 分。本项满分 10 分。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中项目总工资格审查条件得 10 分。本项满分 10 分。 ”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补遗修改后的ZBID招标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2026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