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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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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吨塑料配件扩建项目 |
**市甘霖镇**路626号 |
**** |
拟新增投资 700 万元,租用原厂区厂房 5 楼,新增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等生产设备,采用注塑、冷却等工艺,实施家用电器制冷塑料配件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 200 吨塑料配件的生产规模,全厂总生产规模达 1400 吨/年塑料配件。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3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 30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滤芯、收集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682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