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厂(以下简称“转让方”),成立于1997年4月20日,经济类型为集体企业,主办单位为****(以下简称为“新生水泥厂”)。转让方位于**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采矿许可证号: C211********671****4501,有效期限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02月16日。矿石储量约为1300万吨左右,具备继续开采价值。
二、项目相关条件
意向受让方若意向参与本项目,须承诺自行承担下述费用,同意并接受如下交易条件:
(一)办理采矿证延续
1、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滞纳金,合计金额717.64万元。
2017年8月,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按每年设计开采量51万吨,开采时间8年计算,水泥三厂应缴纳采矿权价款358.82万元,因欠缴形成等额滞纳金358.82万元。本项目所须缴纳采矿权价款及等额滞纳金由受让方承担。
2、需完成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具体费用以评审报告为准。截至目前,本项目未对矿山开展修复治理工作。******局下发的办理采矿证延续补正通知要求,需编制已开采破坏区修复治理方案,按方案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编制矿山整体开发利用及恢复治理方案,在闭矿后按方案进行环境复垦治理。
(二)所涉及土地事宜
本项目所占土地使用权为该企业的主办单位所有。受让方在采矿权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需与主办单位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租赁事宜以主办单位确定的交易方式为准,确保后续采矿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其它事宜
本公告未提及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及其它事项,意向双方在《意向协议》中明确。
三、意向受让方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2.专业能力:****煤矿山矿产**开采专业技术能力。
3.资金实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金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信息披露要求
1.信息发布期10个工作日(自大交所网站发布之日起计算);
2.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信息发布,最多**40次;
3.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但未遴选出最终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
4.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且遴选出最终意向受让方),公告遴选结果,签订《意向协议》。
投资意向登记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36****7685;
委托方联系人:闻先生,联系电话:189****7678(公告期内可预约参与现场踏勘)。
*以上信息仅作为意向征集使用,项目现状以现场展示为准,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在招商期间踊跃对接洽谈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