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建设等级评定方案》(川农领〔2024〕7号)和《****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农业园区的通知》(川府函〔2026〕20号)文件精神,**市蒲阳片区猕****园区评****农业园区,获得奖补资金1000万元。按照《关于做好2026****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92号)文件要求,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农业园区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度**市蒲****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
**市蒲****农业园区
(二)项目建设时间
从实施方案经审查批复时起算一年
(三)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按照全链条开发、全环节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实际、对标补短。
1.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田型调整、田间生产便道及宜机化作业道路、灌排沟渠、耕地地力提升等建设。
2.生产设施装备建设。****中心、大棚设施、水肥一体、轨道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建设。
3.现代装备和智能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支持园区内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完善先进适用农机设施装备,享受中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不再重复。对经营主体在种植和养殖环节建设智能化设施装备给予适当补助。****园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农业“智改数转”试点。支持园区开展绿色防控设施设备建设。
4.农产品加工物流建设。对园区内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开展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农****基地、农****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享受中省加工补贴的不再重复。
5.农业科技支撑建设。****园区开展新品种(良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园区经营服务主体、管理服务人员等培训;对专家团队开展全过程、关键环节技术指导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6.质量品牌建设。支持园区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对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登记,境外产品认证等,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对园区内经营主体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等活动,给予展位费适当补助。对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推广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四)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对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环节和领域。原则上对主体的直接补助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0%、对单个企业的支持额度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金额的20%。
二、申报条件
(一****园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一定较强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项目选址符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园区相符且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拟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农业农村局****园区科(园区科)。
实施方案包括:
(一)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内容、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情况,奖补资金使用环节及补助金额、补助对象及比例,以及资产权属等。
(二)绩效目标:包括奖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
(三)进度安排:指奖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实施期限为一年,从实施方案经审查批复时起算)。
(四)组织保障:包括组织领导、项目管理、风险防控、信息公开等。
四、项目征集时间
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5日
五、项目审核
****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立项结果,公示进入立项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信息。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2****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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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